关于征集和遴选科研物资供应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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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关于征集和遴选科研物资供应商的公告 |
项目说明: | 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和促进科研试剂及耗材的采购管理,保证医院科研项目顺利开展,我院近期拟通过公开评选建立科研物资供应商库,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有意向的公司于8月23日之前与我院采购中心联系。本次只遴选供应商,不定具体品目、型号,入围供应商合法经营的属于供货范围的产品均可纳入供货范围。 本次遴选入围供应商的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一、参与评选的公司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专业从事生物试剂、化学试剂、实验室用试剂、耗材的采购供应; 3.公司管理规范,保证试剂及耗材质优价廉、采购过程透明真实、采购记录可追溯; 4. 按照国家关于科研经费管理及风险防控要求,能应对行业、财务审核和专项审计检查; 二、供货范围 01:化学试剂(含普通化学品、一般危险化学品); 02:试剂、试剂盒; 03:生物制剂(如引物、多肽、抗体等); 04:实验耗材; 05:实验动物及饲养; 三、参选公司须提供的书面材料(请按以下序号编写目录装订) 1.公司基本情况;(下载表格填写) 2.科研采购安全承诺书2份;(下载表格填写) 3.经过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公司出具授权书并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生产企业(国产)或全国总代(进口)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 6.产品相关证照、价格目录表及生产/代理品牌折扣率和其他可提供资料; 7.如销售以下产品需提供: (1)出售普通化学品、生物试剂、耗材需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供应商需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 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必须要此证书); 四、以上书面材料请按照序号编写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交至采购中心; 五、以上要求参选公司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将所有的资料电子档打包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15805413@qq.com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5-52226185;联系人:胡老师。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天妃巷123号二号楼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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