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保监管系统院内咨询讨论会 |
2024/10/24 8:40:43 |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对“医保监管系统”项目进行院内咨询讨论,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和讨论。
一、供应商资格: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规范就医行为,软件可通过智能监控的应用,实现医院的事前提醒、事中预警、事后监控的全流程监督管理。 五、调研要求:需要带案例数据,软件功能操作视频或者ppt。 六、请提供参与讨论供应商三年内同类产品合同至少一份以做参考。 七、届时请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八、供应商于2024年10月31日上午8:50递交材料至南京市栖霞区燕新路1号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综合楼12楼信息中心会议室。 九、联系人:俞老师,电话:025-699291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