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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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NJFYCG-201630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 |
项目说明: | 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院领导委托,对医用试剂(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招标编号:NJFYCG-201630 2、招标产品名称:医用试剂 注:投标产品必须为海虹中标目录内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海虹中标目录内产品的对应配送商。 (1)抗A抗B血型定型试剂 (2)RhD(IgM)血型定型试剂 (3)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 (4)(12种)支原体分离培养药敏试剂盒 (5)支原体(Uu/Mh)分离培养药敏试剂盒 (6)接种棒 (7)快速革兰氏染色液 (8)吸入性及食物性过敏原特异性IgE抗体检测试剂盒 (9)尿半乳糖 (10)尿酸 (11)尿素 (12)抗筛细胞 3、投标人的资格: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国家规定医用试剂生产或经营企业必备的资质;合法、合格、稳定、可靠的投标产品来源;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 4、如对本招标项目感兴趣,经资格审查后请按本邀请书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的购买费用为200元人民币,无论其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招标文件于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中心(2号楼107)购买。招标文件购买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03日17时整。 5、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两部分文件组成,每部分提供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6、供应商应支付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转账支票、本票或汇票等形式(不接受现金),保证金不需封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单独随谈判响应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中心。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供应商投标前需到各级检查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单位、法人代表、经办人),于开标当日(2016年11月04日)交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中心。 8、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4日8时50分前。地点:南京妇幼采购中心(2号楼108)。 9、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4日9时整。地点:南京市妇幼保健院2号楼418。 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谈判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妇幼保健院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njfycg.com/)有关本谈判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丁勇 联系电话:025-52226117 纪委监督电话:025-5222632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新街口支行 银行帐号:320006607018170018560 开户名称:南京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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